当前位置:首页 > 职场八卦 > 正文内容

最高法就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公开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反馈

toodd5小时前职场八卦4

2025年9月30日,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表示,为准确理解和适用公司法,统一裁判尺度,在前期充分调研、初步征求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该院起草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共九十条。其中明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未经法定的报告或者公司决议程序,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公司请求确认该交易对其不发生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联交易存在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或者对公司不发生效力等事由,公司没有提起诉讼,符合条件的股东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同时,征求意见稿指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的关联交易造成公司损失,公司请求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应予支持。被告仅以关联交易已经履行了报告、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通过过度控制公司、与公司财产混同以及投入公司的资本显著不足等方式,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债权人请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同时,两个以上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直接或者间接过度控制,或者彼此财产混同且无法区分,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债权人请求任一公司对其他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同时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请求控股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两个以上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过度控制,或者彼此财产混同且无法区分,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征求意见稿第十条还规定,当事人请求判令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股东会违反法律规定作出决议,将依法只能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或者将法律明确规定只能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收归股东会行使,当事人请求确认该决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超越职权,对依法不属于公司决议事项作出决议,当事人请求确认该决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规定,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请求该股东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并承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同时依据设立协议等请求该股东向其承担违约金等责任,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公司成立后,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挪用公司财产等方式,未经法定程序抽回出资且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公司债权人等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股东通过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违法分配利润、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处理。股东抽逃出资,公司请求其返还出资并赔偿损失,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因股东不能返还出资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抽逃出资的股东追偿。

关于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权,征求意见稿明确,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其他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或者获取投资收益的目的不能实现,其他股东依照公司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他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应当明确股权的回购价格。

针对股权转让与优先购买权,征求意见稿提出,股权转让合同订立后但尚未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前,原股东又将其股权以转让、质押等方式予以处分,第三人主张已经取得股权或者设定了股权质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处理。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公司、公司债权人等依照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请求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以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为由提出抗辩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向转让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通知其他股东,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股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主张;其他股东自股东名册变更之日起超过一年没有主张;公司没有置备股东名册的,其他股东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没有主张。

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最高法表示,该院将系统梳理、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并进一步全面修改完善,确保司法解释能最大限度地反映社会共识,与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精神保持高度一致。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0日。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猪猪博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luqmanmarzuki.com/25844.html

分享给朋友:

“最高法就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公开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反馈” 的相关文章

澳洋健康资产负债率攀升至92.58%,时间换空间的战略赌局

澳洋健康资产负债率攀升至92.58%,时间换空间的战略赌局

界面新闻记者 | 袁颖琪 澳洋健康(002172.SZ)正迎来关键的发展转折点。近日,这家公司71岁的创始人沈学如交棒,张家港经开区管委会成为新实控人。​ 根据公开的交易方案,澳洋集团计划以每股3.87元的价格,向张家港悦升科技合伙企业(下称悦升科技)转让其20%的股份,此次股权转让总价...

20倍牛股上纬新材停牌核查,此前连续两天涨停

20倍牛股上纬新材停牌核查,此前连续两天涨停

9月25日晚,上纬新材(688585.SH)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9日至9月25日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情形,最近两个交易日连续涨停。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自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这也是公司股票自7月9...

岸迈生物拟港股上市,此前通过对外授权补血近5亿元

岸迈生物拟港股上市,此前通过对外授权补血近5亿元

界面新闻记者 | 黄华界面新闻编辑 | 谢欣 据港交所6月17日披露,岸迈生物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中信证券和招银国际为联席保荐人。 官网资料显示,岸迈生物成立于2015年,产品集中在临床阶段,企业创始人为吴辰冰。在自主创业之前,吴辰冰还在华东理工大学担任过讲师,在哈佛医学院从事过免疫学...

国内商品期市夜盘收盘涨跌参半,黑色系跌幅居前

国内商品期市夜盘收盘涨跌参半,黑色系跌幅居前

国内商品期市夜盘收盘涨跌参半,能源品涨幅居前,燃油涨1.99%;化工品多数上涨,甲醇涨0.51%;黑色系跌幅居前,焦煤跌3.95%;非金属建材全部下跌,玻璃跌3.18%;油脂油料多数下跌,菜粕跌0.99%;农副产品涨跌参半,棉花跌0.45%。...

百时美施贵宝出售首家中美合资药企股份

百时美施贵宝出售首家中美合资药企股份

界面新闻记者 | 黄华界面新闻编辑 | 谢欣 9月15日,界面新闻记者从百时美施贵宝公司(Bristol Myers Squibb ,BMS)获悉,百时美施贵宝已签署协议,出售在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简称“SASS工厂”)中持有的60%股权。 百时美施贵宝同期向界面新闻表示,百时美...

戴家凯重返广发银行董事会,任职资格曾悬而未决

戴家凯重返广发银行董事会,任职资格曾悬而未决

界面新闻记者 | 曾令俊 中信信托副总经理戴家凯重返广发银行董事会。 9月25日,广发银行发布的公告显示,该行于9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戴家凯先生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